贷款材料:
1.贷款时需夫妻双方到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2.夫妻双方个人收入证明原件各一份(盖单位公章),私营业主需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最近三个月税单原件及复印件;
3.原产权证复印件一份(过户前需复印);
4.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契税发票;
6.已核价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7.资金托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资金托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房屋抵押评估报告;
注:结婚证、户口簿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贷款费用:
1,评估费:评估价×0.3%
2,公证费:贷款额×0.1%(不足100元按100元收取)
3,抵押登记费:
(1)住宅:
贷款额5万元以下(含5万元):120元
贷款额5-10万(含10万元): 150元
贷款额10万以上: 180元
(2)非住宅:
200平方以下(含200平方): 240元
200-500平方(含500平方): 360元
500-1500平方(含1500平方): 720元
5.印花税:贷款额×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