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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贷款须知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7.28 来源:网络

贷款材料:

1.贷款时需夫妻双方到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2.夫妻双方个人收入证明原件各一份(盖单位公章),私营业主需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最近三个月税单原件及复印件;

3.原产权证复印件一份(过户前需复印);

4.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契税发票;

6.已核价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7.资金托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资金托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房屋抵押评估报告;

注:结婚证、户口簿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贷款费用:

1,评估费:评估价×0.3%

2,公证费:贷款额×0.1%(不足100元按100元收取)

3,抵押登记费:

(1)住宅:
贷款额5万元以下(含5万元):120元

贷款额5-10万(含10万元):  150元

贷款额10万以上: 180元

(2)非住宅:
200平方以下(含200平方):    240元

200-500平方(含500平方):    360元

500-1500平方(含1500平方):  720元

5.印花税:贷款额×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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