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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福州大多银行已执行二套房贷政策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7.22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林海 马丹
二套房贷收紧风声出来后,一些客户急着办理贷款,现在这部分客户不知自己能否赶上优惠的“末班车”。对此,20日在榕一家银行个贷中心相关人士表示,银行以贷款审批日为界,如果贷款合同在银行执行《通知》前就已审批好,仍可享受贷款利率7折优惠;如之后才审批的,则不能再享受。
据了解,在榕多数银行执行《通知》的时间是从7月13日开始,因此多数银行判断二套房优惠利率的截止点以7月13日为界。
解读3 首套房贷已结清也无优惠享
即使第一套房的贷款已结清,购买第二套房子的利率也要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二套房贷收紧后,使得此前改善型自住房优惠政策也随之停止。原先改善型自住房政策规定,客户已购买一套普通自住房,贷款再购买另一套普通自住房,属于改善型自住房概念,房贷利率可打7折。其中普通自住房一个认定标准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含)平方米以下。
而二套房贷是从原住房人均住房面积是否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来判断是否给予优惠政策,显然符合优惠利率的二套房范围要大大小于改善型普通自住房。
解读4 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业内人士表示,央行、银监会公布的二套房贷政策规定,对已利用贷款(包括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成,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即1.1倍执行。
同时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友情提醒
两类人贷款
买第二套房仍可享优惠
二套房贷政策规定,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福州约为30平方米),按揭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子,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优惠政策执行。不过借款人须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而一次性付款购买首套房的,首次按揭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时,也仍可享受优惠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