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的银行至今还没有正式宣布提高二套房贷门槛的时间表,但在我省,二套房贷执行“高标准”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即大多银行对第二套房贷都开始按首付四成、利率上浮10%执行。
不过,虽然政策开始收紧,但毕竟不是“一刀切”。谁能赶上优惠的末班车?哪类人群还是属于“优惠人群”?哪些原本可以享受“优惠”的购房者,在此次的新规定中,不能再享了?看看《钱袋子》为读者做的政策解读吧。
解读1 首付提到4成利率上浮10%
6月30日,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银行业要严格遵守央行与银监会于2007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2007〕359号)等规定。
按照规定,福州各银行二套房贷款执行的标准是首付款40%,贷款利率比基准利率上浮10%。
一句话,按现在的房贷政策,老百姓贷款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成本和利率支出都提高了。
投资一套总价60万元、30年还贷期的房屋,用等额本息还款法。若按福州二套房“旧”贷款政策,执行首付2成、下浮30%优惠利率(4.158%)后,买家首期两成款为12万元,30年累计支付利息360791.13元。
而政策紧缩后,变成4成首付和1.1倍利息,则首期四成款变为24万元,30年累计支付利息则为412025.21元。
从以上数据对比可以看出,执行新政策后,购房者虽然多付了12万元首期款,但是并没有因此减少利息开支,反而还要再多支付(412025.21元-360791.13)元=51234.08元的利息成本。
解读2 7月13日后利率就不能打折了
二套房贷收紧的消息传来,正在办理房贷的客户能否赶上优惠“末班车”?
17日记者走访了在榕部分银行网点,建行城北支行个贷中心工作人员说,该行现已接到通知,二套房贷不能再享受优惠利率了。与此同时,农行、交行、中信等多数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均表示已按银监会出台的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二套房贷收紧风声出来后,一些客户急着办理贷款,现在这部分客户不知自己能否赶上优惠的“末班车”。对此,昨日(7.20)在榕一家银行个贷中心相关人士表示,银行以贷款审批日为界,如果贷款合同在银行执行《通知》前就已审批好,仍可享受贷款利率7折优惠;如之后才审批的,则不能再享受。
据了解,在榕多数银行执行《通知》的时间是从7月13日开始,因此多数银行判断二套房优惠利率的截止点以7月13日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