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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银行悄然“松绑”二套房贷利率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7.18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周昆 黄欣达 李非凡

  已“全面收紧”的银行二套房贷政策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

  本次“收紧”缘起于中国银监会下发的《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二套房贷政策作出前所未有的严厉重申,使各商业银行都感觉监管层“动了真格”,但福州近日已有商业银行悄然给二套房贷利率“松绑”。

  业内人士指出,各商业银行已在本月将原先可根据“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相关贷款标准比照首套房贷款优惠审批的二套房贷暂时搁置,转而从严执行相对收紧的二套房贷政策(对以家庭为单位,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无论其首套房贷款是否结清,都算为“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4成,贷款利率上浮至基准利率的1.1倍)。

  但近日,对于《通知》的另一种解读思路开始在福州银行业内流传。持该观点的银行人士认为,《通知》实际上仅强调了二套房认定标准和首付比例,并未明示“二套房贷贷款利率必须上浮至基准利率的1.1倍”。

  上述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商业银行可以在监管层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决定二套房贷利率。因此关于二套房贷利率的制定,各家银行都在观望中。但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已有商业银行根据该思路悄然“松绑”二套房贷款利率。

  据了解,中国银行在榕部分网点近日向前来咨询的房贷客户表示,虽然该行已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政策,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4成,但贷款利率可不做任何上浮。如某购房者向银行按揭贷款80万元,选择等额本息20年还款,执行1.1倍基准利率,每月需还款约5981元,如执行基准利率,每月只需还款约5704元。

  业内人士表示,一直以来,银行都认为房贷是最为优质的个人贷款项目,谁也不愿意放弃这块香饽饽。在目前多数商业银行在榕分支机构仍对二套房贷利率均执行1.1倍基准利率的情况下,银行二套房贷利率价格战已是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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