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贷政策在经历了短暂局部松动之后,日前又突然收紧。日前,大连各商业银行收到《大连银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二套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套房贷政策。
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该《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以下原则认定贷款购房套数。即: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以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中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为准;对于已使用银行贷款购买一套自住房的家庭,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第二套或以上住房贷款的,若第二套不是购买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均按照第二套或以上住房的相应贷款政策执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是指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过首套自住房的家庭,但其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大连市市内四区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房屋交易价格为1万元/平方米以下;2.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3.小区容积率1.0以上。
多套房贷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在二套房贷款首付款和利率方面,该《通知》要求,除再次申请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可以比照执行首次银行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外,对其他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应随套数增加而提高,具体提高幅度按各银行总行相关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由银行按风险合理确定。
严禁变相放宽贷款条件大连银监局要求各银行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要求,严禁变相放宽贷款条件,严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风险。要求各银行不得以对VIP客户实行区别对待政策为名放宽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不得以办理转按揭贷款不计购房次数,另行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或通过与中介机构合作向客户进行费用返还、垫付首付款等方式降低贷款条件,变相突破监管政策;要做好尽职调查,根据有效证明严格加以甄别,并按照风险可控原则合理确定贷款首付款比例,严肃查处通过假权证、假按揭、假首付等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
此外,大连银监局要求各银行加强与中介机构合作行为的管理,规范业务合作模式。要求各银行要完善中介机构资质评估和准入制度,对有违规宣传、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机构应建立黑名单并有严格的退出机制,防范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引发的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严禁通过恶意抬高中介机构手续费方式争夺他行客户;应选取信誉良好的房地产评估公司进行合作,并对房地产评估价格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防止外部人员通过虚增评估价格达成“低首付”贷款。
部分银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政策表示支持。但各家银行对该《通知》的政策认知不同,有的银行称该《通知》“太过严厉”,有的银行则称,这个《通知》“比较温和”,银监局只是要求银行“内部掌握”。对于这样政策的出台,很多正在办理房贷的市民非常紧张,因为近期房价趋稳,很多人正在或准备购买第二套或多套住房,监管部门突然收紧二套房贷政策,将对他们购房构成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