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5日),福州鼓山苑小区住户林先生很生气,因为他的爱车在车库被人恶意损坏后,车位所有者的开发商和小区的物业互“踢皮球”,谁也不愿承担责任,“打起了架”。
林先生说,上周六晚,他的车右前轮被人捅破,车身更是被划了个“大花脸”,驾驶座拉手旁还被捅破了。4S店给他的修复报价约2000元。
由于林先生的车位是租用开发商福建康泰住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每月费用为170元。此外,每月还要向福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60元的管理费,所以林先生先后去找了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商谈赔偿问题。“两家都收了钱,理应承担责任。”林先生说。
其中,物业承认自己看守不到位,愿意以免收几个月管理费的形式,赔偿林先生几百元。并对林先生说,开发商作为车位的业主对此也有责任,让他也找开发商索赔。
而开发商则对林先生说,他们只是车位的房东,收的是“房租钱”,和实际上的管理无关,损失就该物业承担。这态度让林先生难以接受。
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郑宝胜律师,否定了开发商的说法,认为开发商在推脱责任。他说,作为车位的业主,开发商就算把车位的管理权交给了物业,但是开发商还是负有监督物业和保障车位租户权益的义务。现在林先生的车子出事了,物业固然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但是开发商也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