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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拆迁安置房 要交“土地划分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6.25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魏林可

案例

  “买卖拆迁安置房,和普通二手房有什么区别吗?”近日,福州读者张小姐致电本报置业课堂热线0591-87813795,称自己在西客站附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但在交易中,由于所购房源是拆迁安置房,中介要求张小姐缴纳9000元的“土地划分费”。这让张小姐很不放心。

  今年4月,张小姐在西客站附近相中了这套90平方米的小复式房源。“房源是我自己找好的,中介只是居间服务而已。”张小姐告诉记者,为了保证交易安全,她和卖房者请了一家中介来提供居间服务。然而,在中介开出的收费清单上,一笔9000元的“土地划分费”让张小姐摸不清头脑。

  “据我所知,买拆迁安置房和买其他的二手房是没什么区别的,为什么我要多出这一笔钱呢?”张小姐表示,自己也向中介业务员询问过此事,但对方的解答使用了许多专业名词,自己还是不大明白。

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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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房和普通房子,最大的区别是得到的途径上不同。除此之外,部分拆迁安置房由于使用的是国家的划拨地,按照规定,这样的房源在交易前应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首先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然后才能够进行二手房买卖。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主要看房屋所在的地段和所占划拨地的面积。在福州,1级地段的出让金为450元/㎡左右,2级为300元/㎡。划拨面积通常小于建筑面积。假设张小姐购买的房屋位于1级地段,土地出让金为9000元的话,那么划拨面积应该超过200平方米。而据张小姐所述,她购买的只是一套90㎡左右的复式楼,理论上不应该承担这么高的土地出让费用。建议张小姐和相关经办人员进一步沟通,让对方开出详细的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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