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来说,每一分钟都很“贵”。在他任职赤峰市区的6年时间内,平均每分钟约“进账”10.14元,日均“进账”近1.5万元。
但这是违法违纪所得。
引起广泛注目的徐国元巨额受贿案日前进入了审判程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徐国元之妻李敏杰也一并受到相关指控。
6年敛财3200万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书记张力对新华社记者的介绍,从2002年初到2007年末,在赤峰市工作的徐国元违法违纪所得高达3200余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徐国元1974年参加工作,1976年入党,历任内蒙古呼伦贝尔盟统计局局长、根河市市长、呼伦贝尔盟盟委组织部长、赤峰市委副书记、赤峰市市长等职务。
据调查,徐国元单独或伙同妻子李敏杰,在上述任职赤峰市6年期间,收受他人贿赂395万元人民币、30万美元、2万欧元、评估价为382.95万元人民币的别墅一套,以及购买价为30.3万元人民币的贵重物品4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直接或通过其妻收受他人礼金和贵重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361.39万元。
另据徐国元夫妇交代并书面表示,2002年到2007年,收受其他人员给予的1337.14万元人民币、43万美元和估价为172.13万元的153件贵重礼品。
张力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2002年初到2007年末的6年间,徐国元违法违纪所得就高达3200余万元,平均每年敛财533.3万元,平均每月敛财44.42万元,平均每天敛财1.48万元。
卖官也卖项目
组织干部“出身”的徐国元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开始”阶段在许多方面也涉及干部人事方面的问题。
2000年,徐国元从呼伦贝尔盟原组织部长任上调任赤峰市委副书记(主管组织人事),2005年任赤峰市委副书记、市长。
根据新华社相关报道,2003年某日,时任赤峰市宁城县委副书记的王玉良(另案处理)为请徐国元在其提拔任用上帮忙,在徐家中留下2万美元。其后,在徐国元的“作用”下,王玉良被提升为松山区委书记。出于“感谢”,王玉良于2005年某日,在徐国元办公室又送上10万元。2007年,又送给徐国元1万欧元、1万美元和两块价值21万元的鸡血石印章,还送给李敏杰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