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资讯头条 > 正文

福州现“以房换房” 恐成二手房交易“变种”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6.19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黄欣达

  你中意我的房子,我选中你的住宅,双方达成一致后,就可以到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昨日(6.18)记者从业内获悉,这种搭个平台,引来业主互相换房的原始物物交换模式,近期有望重现福州楼市江湖,还搭上了一个时髦的名字“房屋相亲会”。

  但对于以房换房这种模式,业内并不看好它的前景。业内人士担心,这种模式虽新颖,但极低的成交概率,有可能让其成为二手房交易的变种,以噱头促进交易。

只让有房的业主参加 

  据了解,由于没有房屋交易市场,房源也有限,以房换房这种模式实际上早在30年前的福州已然出现过。但自从住宅市场商品化后,购房者的选择趋于多样化,这种模式便销声匿迹了。但没想到,30年后,这种物物交换模式,又将重现福州。

  据“房屋乡亲会”的推广负责人介绍,搭建这个平台,就是想给购房的买卖双方,多增加一次选择的机会。而为了保证以房换房的公证性,“乡亲会”要求参加者必须是有房的业主。

以房换房无法律障碍 

  昨日(6.18)福州市房管部门的相关人士表示,业主之间以房换房的模式,实际上也是促进双方住宅条件改善的方式,因此国家对于这种模式一直都持鼓励的态度。

  依照《福州市房屋交易管理暂行规定》,房屋交换的契税缴纳,如交换房屋价值不等,其差价按买卖税率6%,由得到超出部分一方缴交契税。此外,交换双方还需按房屋总值二分之一的1.5%缴交交换监证费。

  该人士表示,由于目前福州实行购房契税优惠新政策,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以房换房的税收优惠力度整体并不明显,但如果放到常态化的市场上,这个优惠还是较为可观。

  假设在常态市场,一套50万的房子,与一套100万的房子实施交换,所需的手续费在4万多元,但要是通过正常渠道买卖两套房子,所需的花费则要在7万元左右。

业内声音

以房换房最终恐成二手房交易新变种

  虽然,以房换房可能给交换双方,带来一定的税收优惠,但业内认为极低的成交概率,将会让这种模式成为二手房交易的变种。

  “现在所说的以旧换新,是指业主把房子卖掉后再去买,而不是两个业主之间互相交换。”国广一叶董事长叶斌说,“因为市场只可能存在住房升级的需要,不可能有人想换更差的房子。”

  朝阳房产销售总监周良则认为,现在制约消费者选房的条件太多了,两个业主要对上眼,这种概率微乎其微。

  一位业内人士坦言,这样一种概念操作,其实是聚集人气,但现代房屋交易的复杂性,注定这个物物交换,又将变成二手房交易的变种。比如,实施交换的双方,只有一方中意他人的房源,最终交换没有成功,只是促进了交易。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