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房价比在20%~40%
赵松以北京、天津为例表示,根据监测数据测算,两个城市2008年底的同时点居住地价房价比分别为39.01%、36.05%.
而“以平均开发期为3年进行测算,成本地价房价比分别为24.44%、29.51%,可见,在近三年的房地产市场走势背景下,两种地价房价比的差异达到10个百分点左右”.
监测数据显示,2008年第一季度北京居住用地价平均为5707元/平方米。而据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2008年北京市四环路以内住宅期房均价为15581元/平方米,如果扣除政策性住房因素,四环路以内住宅期房均价为16892元/平方米。
2008年,为掌控地价和房价上涨态势,国土部将国家级地价监测城市由最早的35个重点城市逐步拓展到105个城市。这包括报国务院建设用地审批的84个城市中尚未纳入的城市,以及重点地区的部分城市。同时增加交易活跃地区监测点(标准宗地)数量。
“就全国监测城市的平均数据而言,近年来地价占房价的比例基本保持在20%~40%之间。当然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城市间,以及同一城市的不同区位间也存在较大差异。”赵松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