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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汽车房产等个人资产拟实名登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6.18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赵鹏

  财政部昨天(17日)公布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透露,2008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人数为240万人,占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的约3%,缴纳税额为1294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35%。

  自行申报人员多集中在电力、金融、石油、电信等部门,以及公司股东、企事业高管等职业。

  现行税制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为2000元/月,“三险一金”(一般应占职工月工薪收入的20%左右)均可在税前扣除,个人取得的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离退休工资等免征个人所得税。按此计算,每月工薪收入在2500元以下者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月工薪收入分别为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0000元的纳税人,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一般约为20元、175元、535元和825元,税收负担(应纳税额/月工薪收入)分别为0.7%、3.5%、6.7%和8.3%,均不超过10%。财政部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表示,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今后还将适时作出调整。

  ■关于个税改革

  个人重要资产拟实名登记

  财政部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透露,我国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目前应大力推进居民信用卡或支票结算制度,对个人金融资产、房地产以及汽车等重要消费品也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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