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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地产开发商自报成本:只赚到12%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6.18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张忠安

开发企业的税费成本

营业税 营业收入的5%

城建税 营业税的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的5%

其他: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不同数据

上市房企营业

利润率最高超40%

  中原地产市场总监李粤湘表示,房地产开发商并不全是根据成本定价,还要看市场的供需关系,而且要看是什么时候拿的地,“但对12%的利润率,我个人持保留意见。”而广州另一开发商认为,12%的利润也是很有可能的,不同公司开发的品种不一样,回报也是不一样的。

  而记者查阅上市房企财务报表发现,其利润集中在10%到40%之间,其中,在万科、保利、招商和金地四大龙头公司中,招商地产的营业利润率达到37.36%,而金地集团只有9.13%。

  土地成本因素。广州某开发商透露,如果是在2004年到2005年,土地成本只占房价的20%左右,有的甚至在15%以下,要是2007年拿地,其成本就会高达40%,有的会达到65%。

  整体计算因素。李粤湘指出,开发商是整体计算利润率,而不是按某个项目、某个楼盘,也许某个项目获利很高,别的项目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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