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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出问题 温州“购房门”升级为“差价门”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6.12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购房猫腻被证实 官员不肯吐回到手肥肉
    
      蔡先生是限补“差价款”的受害人之一。2006年5月,他通过房屋中介认识了卖家张女士,以市场价200万元买下其一套200平方米的房子。她要蔡200万元分开付清,一笔直付“温联开”(旧城改建指挥部下属公司)169万元(每平方米8337.5元),剩余31万元直接付给她。蔡先生明白,这31万元实际是张女士卖指标的钱。蔡先生后来方知张女士的丈夫是位县级政府官员。
    
  蔡先生说,现在政府要他补63.3732万元差价,这等于每平方米的房价是13000元,远高于当初的市场价。蔡先生叫卖家张女士补差价,张女士却表示风险自负。
    
  另一位受害者黎先生2006年5月从一家中介以每平方米11318元的市价,买下一套高级住房。卖主黄某是温州市瓯海区一个村的农民。对方要求黎先生分两次付款,一笔向“温联开”付150.9262万元,剩余一笔付黄某现金41万元。黄某当时透露,这41万元要三个人分,其中他与另一黄某共分33.5万元,一人一半,另7.5万元要分给介绍人“大哥”。
    
  黎先生事后了解到,这41万元差价的得利者都是旧城改建指挥部原主要负责人吴权书的同村人。卖主黄某是村委会主任。另一黄某的老婆则是旧城改建指挥部所属“温联开”的重要财务人员。“大哥”则是“黄牛”。
    
  黎先生被要求补57万多元差价款,他希望“黄村长”承担一半,对方不同意。
    
     转嫁腐败成本?旧城改建指挥部称将尽量做官员工作
    
      卖家不愿分担差价,这些购房“下家”只好联合向温州市纪委投诉反映。一位负责接待的干部答复:买卖房屋是民事行为,纪委管不着。
    
  投诉群众来到旧城改建指挥部,总指挥留红光答复他们说,如果卖房者得差价只有几万元,在法律上可以看作卖房者是中介人,他得的是介绍费、佣金之类,但差价超过几十万,就是明显的市场买卖行为,这就要看房源如何来,为什么他买得到,别人买不到。记者向留红光了解,他表示:“市民说的是有道理的,他们是以市场关系买房子,要补差价的是卖房者,我们尽量做卖房者的工作,要他们出钱补掉。”记者问:工作做不通怎么办,政府会不会“依法解除购房协议”?留红光说,目前补缴差价的限期未到,到时候再说。
    
  温州市委党委、市纪委书记陶时梅则对记者说:政府不会向第三方收取差价,第三方是指二次转让的买方。
    
     关不上的门 
          
      查询公开报道,在温州购房门事件中,目前被立案查办的既得利益者只有时任旧城改建指挥部副总指挥、现已退休的吴权书。对于更大规模的那些凭空获利的局长、院长们,有关部门只是叫他们补回市场差价。就这样的处理,一些官员也还觉得冤,还要有关部门去做工作。
    
  做不通怎么办呢?也还只能到时再看看。
    
  对这些人的处理,本非无章可循。对于跟旧城改建指挥部的工作有关联的官员们,完全可能构成受贿罪。就在浙江,因为从利害关系人手中低价购房,已先后有两名官员被认定受贿,并受到惩处。对于没有直接权力请托关系的,也还有纪律可以约束。
    
  现在,连小小的利益都舍不得放弃,他们想关上通向真相的门,怕未必能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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