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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摸底商品住宅开发成本引关注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6.09 来源:济南日报

  这位开发商说,以他的感觉,开发商每赚1元钱,4毛多是自己的,5毛多都作为土地出让金和税收归于政府。就他的观点,房价合理的构成应该是地价、造价、营销和税前利润各占1/3,这样地方政府、开发商、购房者的利益能够得到较好的平衡。但现实当中,土地成本过高导致了平衡无法建立,以上海为例,据他估算,上海外环以外,土地成本约占开发总成本的20%-30%,内外环之间的成本占比约为50%,而中心区的成本占比可高达60%。

  当然,这种说法并不能得到大多数公众的认可。很多人认为,房地产是不折不扣的暴利行业。2005年,福州市的物价部门曾经尝试对该市市区商品房社会平均成本的测算,当时统计的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率平均为50%,最低的为20%,最高的为90%。

  从沪深两市40多家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年报来看,在经济不景气的2008年,房地产公司平均净利润率仍然高达20%,最高达61.64%。

  有专家认为,之所以在房价是否过高、开发商是否暴利、房价成本是否合理等诸多问题存在争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前的房地产统计还无法全面、详细地提供商品房开发费用构成等信息,房地产定价缺乏客观的参照标准,房价是否合理因而也就无从判断。

  专家:成本摸底有利于楼市宏观调控

  据悉,此次调查以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为主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安排,在5月中旬布置该项任务后,各地调查总队需要在6月15日前报送调查资料。这意味着国家统计局这次备受关注的房地产摸底调查很快就会有结果。“这么一条消息引发如此之多的猜测和联想,说明了房价在民生问题中的重要位置。”深圳市社科院城市营运中心主任高海燕说,不管结果如何,它提供了一套参照系,总体上有利于当前楼市的宏观调控。

  高海燕说,宏观调控最根本的是要调节地方政府、开发商和购房者三者之间的利益博弈。从这个角度看,目前的思路应该有二:一是摸底调查房地产开发成本,也就是开发商的成本;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应该主动公开财政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房地产税费等内容,这样才能回应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关切,才有可能真正揭开房价的成本构成,促使房产企业在公开透明的房产市场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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