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将进行物业税征收实转试点,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同意投资910万元建设有关征收系统,建设周期是今年6月至明年6月。所谓的物业税,是将现行的土地出让金、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
事实上,深圳一直在试点物业税征收工作。自2006年起,包括深圳在内的10个城市和地区对物业税征收进行了“空转”试点。所谓的“空转”是指没有进行实际收税,而是模拟操作步骤。根据投资项目计划表,现在空转准备转入实转阶段。
5月25日,国务院在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业内认为,这是继物业税在10城市“空转试点”之后,距离实际开征又向前迈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