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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手尾”多 购房前须看清楚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5.31 来源:番禺日报

         五一节以来,楼市的交易迎来了“小阳春”。番禺的二手房也不例外,无论是交易数量和价格都略有回升。然而在不少的交易过程中,记者发现,二手买家时常会碰到这样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事。例如,购买了二手房却没有资格购买车位;还有那些为孩子能读上名校而购房,买了房子后却发现户口仍被原业主霸占;此外还有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资金,上一手业主没有缴纳全,二手买家还没入住,就要先“埋单”。总之,买二手房,买家真是有好多事要烦。对此,房产中介专家表示,在交易时,买家千万要睁大眼睛,多看多问,事先了解清楚情况,总好过事后“执手尾”。

  原业主已购买车位

  可与房屋捆绑销售

  陈先生在番禺区某楼盘购买了一套100平方米的二手商品房,为方便停车,决定从开发商处购买一个地下车位自用。然而令他失望的是,等了多个星期,陈先生还是没得到开发商点头同意。他被拒绝的原因与自己是二手房业主有关,其住宅的车位指标已被原来的业主了占用了。为此,他感到非常郁闷。

  对于此类二手买家购买车位问题,房产专家表示,因为房屋和车位是两个独立的物权,案例中陈先生的情况很难解决。作为二手买家最保险的做法是“未雨绸缪”,也就是要事先了解情况。如果原业主已经购买车位,在此情况二手买家就不能再次购买,可以和原业主协商,可否把房子和车位捆绑销售。如果买家事先知道他必须通过二手渠道才能购买车位,他完全可以重新考虑是否要买这套房,这样总比事后才发现要好得多。

  原业主户口迁出后

  二手买家才能落户

  王女士为了让女儿读上区内某名校,于是就在该名校的附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谁知购买了房子之后,原来的业主迟迟不迁出户口,焦急的王女士只好额外支付了一笔迁出费用才把事情办妥。有房产专家指出上述情况在二手房买卖中很常见,买家除了要关心房子本身的条件、素质以及产权是否清晰外,对这些看不见的东西也应该引起重视。如果二手买家是为了学位而买房的话,那么买家就应该关心原业主的户口有没有迁出。只有在原业主把户口迁出的情况下,二手买家才能落户,孩子才有可能如愿以偿读上该地段的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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