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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住房保障不应享受“超国民待遇”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5.3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叶祝颐

        一段时间来,一些地方政府打着保障性住房的名义,以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有不断加剧的趋势,或明或暗的“福利分房”正在卷土重来。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就此表示:公务员住房保障不应当享受“超国民待遇”。

        住建部专家陈淮指出公务员住房保障享受“超国民待遇”的危害性,其态度值得赞扬。对百姓来讲,福利分房是一个早已远去的词汇,但对公务员来说却并非如此。据媒体披露,公务员住房保障,除了建实物型住房以外,还有的地方给公务员发放大额住房补贴。

        公务员独享福利分房大餐,显然有些不公平。事实上,在多数城市房价高企,经济不景气的当下,保障性住房首先需要面对的应当是普通百姓,而非公务员这一福利条件相对较好的群体。

        作为一项本应给普通人雪中送炭的公共政策,结果却成了为公务员锦上添花的一笔,这恐怕用“权力通吃”来解释比较合适。而这种权力自肥,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背道而驰的。

        有经济学家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扩大内需,增加公众福利,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是惠民之举。但个别地方的公务员享受福利分房的超国民待遇,无疑与国家惠民政策相违背。如何让公共政策更好地引导社会公平分配,值得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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