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5月杭州楼市成交火爆,抢房现象又重演。伴随着火爆而来的是退房“大单”频现。杭州透明售房网上最近突然接连出现6笔“大单”,价值1.17亿,记者经调查发现,退房的原购买人竟为楼盘投资方。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并无明显的违规。
类似的事情在其他城市都出现过,未来可能还会不断上演。对此,单纯指责房产企业其实无济于事,我们更需要注意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布制度的漏洞。
房地产行业只有坚持市场化才能合理配置资源,但是,市场中的供求平衡是需要条件的,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信息充分透明。如果不重视信息体系的建设,单纯的货币化只能带来更失衡的分配问题。在房地产市场中,供给方对市场信息的了解和研究要远超过需求方,并且可以采用假排队,假合同,捂盘等手段,制造更多的话语权。如果信息不充分透明,房地产企业处于绝对垄断的地位。
而网络技术给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一个契机。近年来各城市都采用“网上房地产”作为房地产交易的平台,房地产的价格和供求状况信息因此有了一个窗口。
但“网上房地产”引入退房机制,其实弊大于利。当初可能是为了给购房者验收考虑的时间,但现在看来更多地给了开发商操纵供求信息的机会。
从当前的运行情况来看,各城市的“网上房地产”起到了政府登记备案的作用,还没有起到能够产生契约的交易平台作用,信息窗口的作用也难以体现。一是竣工验收后的房源是否都进入供应信息,竣工验收后所有房源如果都强制性的进入供应信息,那么开发企业捂盘惜售的情况就大白于天下,这才是破除房地产市场信息失衡的关键,是房地产市场自我调节的前提。二是网上交易后是否可以不需要税费和手续费的退房。“网上房地产”交易后,如果产生了具有法定的合同关系,退房就需要有所成本。当前来看,开发商收取的定金对购房者是有约束的,退房机制并没有起到验房的作用,但是开发商自买自卖没有任何约束。如果把开发商自买自卖的行为理解为误导信息,“网上房地产”反而成为市场信息化的毒药。
杭州近期出现的退房消息。其时机也非常耐人寻味。一般来说,购房者退房在价格下跌时才有可能发生。在价格上涨时不会有购房者傻到退房,开发商恰恰相反才有利可图。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退房机制的设置之外,进一步完善公布退房信息的机制,应成为调节市场的一种工具。公布退房信息,包括在每个销售楼盘信息中,新增合同撤销套数、撤销面积、累计撤销均价。目的是旨在通过公布每个上网交易项目的合同撤销情况,让购房者更好地了解每个楼盘网上交易的全面情况,一旦某些楼盘出现不合理的高撤销率等情况,民众可以在网上直接获得信息。这样既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也从一定程度上促使房地产开发商自律意识的培养和自身行为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