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26日)从市创建办了解到,我市今年将对城区17条道路沿线景观进行整治改造,以进一步改变城市面貌。
这17条城区道路范围为:东街—东大路(东街口—六一路口)、杨桥路(东街口—洪山桥)、达明路(杨桥路口—北大路口)、六一路(湖东路口—三高路口)、福新路(五一路口—东二环路)、工业路(杨桥路口—八一七路口)、国货路(八一七路口—东二环路)、台江西路(六一路口—中亭街)、北江滨大道(上浦路口—九孔闸)、洪塘路(洪湾路口—闽江大道)、北二环路(晋安河—金鸡山隧道)、东二环路(金鸡山隧道—则徐大道)、联安路、登龙路、罗星西路(含昭忠路、步行街等)、建星路、316国道(洪塘大桥—余盛环岛)。
据悉,这些道路沿街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按道路景观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整治。建筑物不得设置遮阳、遮雨篷帐,临街面不得修建封闭式围墙,外墙不得擅自布设各类管线,空调外机应按规划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户外广告、霓虹灯、画廊、招贴栏、读报栏、店名、门牌、招牌等设施和标志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并保持整齐、完好。户外广告使用期满后应及时拆除和清理。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影响市容市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设置不规范的各类沿街广告和招牌,要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