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5日)记者从长乐市建设局获悉,该市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放宽,还特地为引进人才补充设定了一个条款:从本月起,凡是从外地引进的、职称在中级以上的长乐教师和医务人员,都可以申购经济适用房。
据介绍,《长乐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若干规定(试行)》去年开始施行,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从本月起,现在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职称),且在长乐市辖区内落户并服务满3年以上者,无私人住宅,家庭年收入在2008年规范津补贴前为人民币4.1万元以下(含4.1万元),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长乐市建设局房改办一位负责人称,此次专门针对医务人员和教师补充了特别条款。因为这两类人的收入处于“夹中层”。以他们的收入,买普通商品房还显吃力,但按照原有的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条件,他们也没达到。此外,在限价住房的申购方面,长乐市也对引进人才放宽了规定。
另据了解,原先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中,规定申请人未婚或离异的,必须年满40周岁。
目前更改为:女性年满35周岁即可,男性必须年满4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