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借鉴全国其他地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济南市房管局推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自开展以来,该业务运行良好,一些通过资金监管业务完成产权交易、资金过付的客户纷纷反映,该业务办理速度快、操作规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解决了交易双方产权登记与资金交付不能同步的难题,化解了买卖双方的信任危机,切实保证了房产交易及交易资金的安全。
1、交易过程更安全,化解买卖双方“信任危机”
资金监管保证了交易过程的安全,买卖双方更加放心,与网上交易共同实现了房产交易的“一手钱,一手货”,将市场交易行为和产权登记同步、可控完成,使交易过程更加安全。一旦发生限制交易的事件时,可以保障交易双方在终止买卖的同时,“专用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能安全返还,避免了以往在
二手房交易中出现的因付款办证“时间差”导致纠纷的发生;全部购房款存入指定银行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后,房屋产权才会转移,保证卖房者能拿到全部房款,真正做到了“银货两讫”,解决双方“信任危机”。
2、资金安全有保障,交易双方更放心
资金托管机构与相关银行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金融服务业务委托协议》并开设“存量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不能支取现金,实行“三点一线”式的资金流转方式,即交易资金由协议约定的买方当事人账户转入专用账户,房屋产权登记完成后再由专用账转入卖方当事人账户,若出现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情形,资金会由专用账户退回买方交款账户,切实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卖方看到全额资金到位后办理产权过户,买方确保能够领到新的房产证付款,当房屋完成过户手续,确保买方可以领证时便可进行银行转款,从而避免买方迟迟不领,卖方也不能取款的现象,同时维护买卖双方合法利益,使其更放心。
3、将交易过程中的问题前置,减少房产买卖纠纷
按原来的交易模式,如买方需按揭贷款,只有办理完产权过户后,用新的房产证办理抵押登记,银行领取他项权证以后才可进行放款,这样,就会存在一个问题,即卖方尚未取得交易房款,产权却已经办理完过户,且买方已用其办理抵押登记,银行取得了该房产的他项权利,若银行贷款审批或发放贷款环节出现问题,卖方极有可能会出现“钱房两空”的局面,对交易双方都会产生麻烦,进而引发合同纠纷。目前,资金监管业务实行全额监管,如买方客户需要贷款,需提前联系银行申请贷款,全部交易资金到位后,才可进行产权过户。从而确保买方能拿到新房产证、卖方能拿到全额交易资金,同时,银行可以拿到房屋他项权证。不但减少了交易双方不必要的争议,而且还保证了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4、抑制投机,规范市场
实施资金监管,不良中介依靠代收代付客户资金、吃差价来维持公司运营和店面扩张的行为,将受到限制,中介公司不能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从而避免了中介公司挪用客户资金的可能,杜绝了不良中介“携款潜逃”事件的再度发生。对抑制房产的投机行为以及规范市场操作行为起到相对明显的作用。
总之,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是根据国家保障房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有关文件,按照二手房市场的发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对于规范交易市场、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发展规范运作的二手房中介市场具有积极作用,随着业务不断深入开展,资金监管的优势将越来越多地被显现出来,越来越多地被市场所认可,同时也会给济南老百姓带来更多的实惠与便利,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将与广大买卖双方当事人一起,将房产交易安全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