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管局发布的一幅的珠江新城商用地块出让公告,十万六千多平方米的土地,拍卖底价只是3500元/平方米,总价为3.74亿元。不过,竞逐这块廉价旺地的企业必须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受让企业须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经营的证券、期货类公司;二是受让企业总部须在本地块出让时工商注册地为广州市;三是根据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受让企业去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50亿元以上;四是受让企业去年实际缴纳税金20亿元以上。这是一幅指向性非常明确的商业用地:总部在穗的大型证券、期货类公司才有资格买地。这是广州市第一次在珠江新城推出的首幅总部经济用地,拟吸引总部企业进入广州。
上边这条消息给我们带出了两个信息。第一个信息显而易见,就是广州正在为落实总部经济作出了又一部实质性的举措。第二条是隐含信息,楼价过高并不利于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同时有可能会削弱一个地区的竞争力。
早在世界金融海啸的冲击到来之前,东莞已经出现了大量的工厂往外迁移的现象,这些企业有些搬去江西,有些搬去越南,主要的原因就是劳动力成本高还有土地使用成本高。
劳动法推出之初就已经有不少争论,争论的焦点不是我们是否应该维持较低的工资水平,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政府的主要责任,政府当然要为此而努力。争论的焦点是我们作为人口大国,有大量劳动力的就业问题需要解决,在当前经济形式下推出劳动法时机十分合适?是否过渡保护了劳动者利益从而抑制了企业的发展,牺牲了效率,反而导致了就业形式的恶化?
同样,楼价问题和劳动报酬问题十分的相似,楼价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城市在全国甚至国际间的地位。但同时房价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成本,成本约高,企业生存的压力就越大。而普通住宅价格的高低也影响着人才的引进。高企的楼价抑制了不少人才的进入。影响一个地区经济增长和竞争力的要素非常多,地方政府是否应该衡量一下,楼价高企通过卖地增长了多数收入外,同时又阻碍了多少企业与人才的落户?两者之间的得势又熟重熟轻呢?
我国房地产价格过高已经影响到了商务成本,已经挤压到了其他消费需求,这已经是一个公认的结论,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百出的畸形发展导致我国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当然,在经济快速下滑期间,政府提起房地产同时带动了钢材、水泥、装修、家电等行业。但这毕竟只能作为权宜之计。长远来看,我们又当如何?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又该如何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