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一名17岁的少年,在今年3月,自称瞒着父母认购了一套价值近68万元的房子,并下了定金。他的父母认为他疯了,因为夫妻俩每个月的收入总和只有一千多元。但少年并不在意,他认为自己一个月能挣6000元,因为他得过不少省市乒乓球赛的冠军。
这场因购房而起的风波直至昨天才尘埃落定:因为购房者不满17岁,所签合同无效,开发商退回了定金。
“前阵子,他说想买房,我当他开玩笑,没管。”父亲老林说,自己一家三口和岳父住一块,是回迁房,五六十平方米,结构不好,客厅又小又暗。儿子曾发牢骚,说现在住的地方离球场远。提及买房,老林有点尴尬,他说自己和老婆都下岗了,目前他拿救济金,老婆替人搞卫生,一个月顶多赚个500元。
“买房起码要有十几万元备着,我没有,也不敢动这心。你一个小孩子,又没固定工作,能掏多少钱?”老林说,当时他这样问儿子。
该事件的另一焦点是小林签合同时,其父母有无在场。若小林当着父母的面签字,能否视同为家长同意签字?
这名律师认为,若要证明小林的父母在场,应由开发商或售楼部举证。此外,即使小林父母在场,也不能等同于他们作为法定监护人确认小林的定房行为有效,应以父母在合同上做书面确认为准。因此,小林的定房行为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