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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沦为贫民窟?住建部副部长回应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5.08 来源:新华社 作者: 杜宇

  据齐骥介绍,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如何更大地发挥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方法。

  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孰优孰劣?

  兴建廉租房,社会普遍认同,而对于把经济适用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制度中,则有不同声音,有人建议停建经济适用房,全部代之以廉租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到底哪一种形式更有利于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呢?

  齐骥说:“我个人观点,从目前我们国家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来看,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都属于保障性住房。各地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根据本地群众的实际居住状况,是以廉租住房为主提供保障,还是辅以经济适用住房,可以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但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据齐骥介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是没有产权的。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齐骥说,从实践情况来看,对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掌握,各地有一定差异。比如在中西部一些地区,住房市场供应比较充足,房价当中土地成本占比较低,有的地方通过给低收入家庭一些住房补贴,让他们在普通商品房市场当中购买住房,也有一些地方比较集中地建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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