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建设部门获悉,福建省今年起将实行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有机衔接,一定比例的廉租住房将转化为经济适用房,并出让给承租人,逐步实施并完善廉租住房租售并举制度。
福建省规定,廉租住房将可租可售,廉租住房租赁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廉租住房总量的50%以上。廉租住房的销售将根据承租人的意愿,实行申请、核准制度。廉租住房承租家庭可以购买廉租住房,可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也可以按比例分期付款。廉租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同时,福建各地的廉租住房将尽可能安排重点发展区域、产业集中区域和公共交通便利的区域。年度财政预算还会专门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和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也将作为廉租住房的资金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