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急需买房的市民,对二手房情况不了解,或者抱着侥幸心理,即使二手房没有产权证,或者产权证不全,都要买下来,岂知购买了无证房,可能会退还给卖房者,可能会钱房两空,因此,购买二手房一定要慎之又慎。
房子买了两年多,还是得退还
2003年5月15日,武昌的涂某和何某签订《房屋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出价5万元从何某手里买下一套约10 0平方米的房子。此房是何某单位所分的福利房,何只有使用权。他们当时在合同上约定,涂某先支付4.5万元,何某负责办理过户手续,等产权证办下来且过户给涂某后,再付余额5000元。
但是,两年时间快过去了,何某仍没有为房子办理产权证。令涂某意外的是,2005年2月,涂某突然接到法院传票,请求法庭判处解除两人的《房屋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涂某将房屋还给他。
5月底,武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何某法庭上称,房子是单位的福利房,没有经过单位的许可,自己无权转让房屋,现单位要求自己收回此房。涂某则在庭上大倒苦水:已对该房装修并入住。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对该房只有使用权,没有出售权,其售房行为无效。涂某的装修损失可找何某追诉。
6月初,武昌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售房买卖无效,涂某应将此房返还何某,何某则返还房款4.5万元。涂某不服提出上诉,后又申请撤诉。
武汉市中院后来裁定,准许涂某撤回上诉,双方仍按一审判决执行。
购买无证二手房,小心钱房两空
代理此案的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波认为,无论是商品房,还是福利房,购房者或居住者在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将所购的房屋再行出售,违反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此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购房者如果要购买这样的房屋,首先应该对所要购买房屋的状况加以了解,如该房屋土地性质、土地出让金交纳情况、房屋建设情况,以及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
购房者若要买这样的房子,应当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尽管此时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但该合同在转让人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即为有效合同。在该合同中应当为双方设定严格的权利义务,如转让人应办理的各项手续,购房者的付款方式等,确保购房者的利益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因为这种房子的特殊性,购房者应当谨慎付款。购房者在转让人的房产证未取得之前,付款后得不到保障,因此购房者在付款时应当谨慎,不要轻易付款,而应当利用付款制约转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