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竞买人范围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报名竞买。
三、索取材料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后,竞买人提供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于2009年5月26日下午前(不含休息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四楼打印室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材料。索取材料收取工本费。
四、宗地2009挂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时间(挂牌期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2009年5月14日8时至2009年5月27日(星期三)15:30;挂牌交易地点:2009年5月14日至2009年5月27日上午在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2009年5月27日下午在闽侯县政府会务中心一楼第一会议室。
五、报名事项
1、宗地2009挂3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应在2009年4月29日至2009年5月26日16: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银行履约担保函、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竞买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向闽侯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并经审核确认后,获得竞买资格。
2、报名前竞买者须按指定帐户(户名:闽侯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中国建设银行闽侯支行,帐号:35061660801226100000705;或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闽侯支行,帐号:811805733108091001)缴交竞买保证金;宗地2009挂3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9年5月26日16: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若竞买未得,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