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国土资源部下属部门发布的“2008年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状况分析报告”指出,2008年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逼近4000元关口,达到3919元/平方米。这将意味着当年城镇居民一年不吃不喝,仅能买到4平方米的商品房。此消息一出立刻登上了各大媒体的头版头条,关注程度骤然提升。然而,如此一刀切的“权威”数据除了再次激起人们对房地产的仇恨心理,造成人们对楼市真实情况的误解外似乎毫无意义?
首先,所谓的全国商品房均价本身就是一个虚拟指标。众所周知,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不论在地区发展还是产业结构发展上都存在严重失衡的问题。一方面,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的市场情况相距甚远,另一方面,不同类型的住房产品在结构分配以及价格上也存在较大差距。对于这种横向纵向都不具有可比性的市场,何来全国均价?国土资源部公布这样一个子虚乌有,毫无现实意义的指标除了吸引人们的眼球外,又能说明多少问题?
其次,国土资源部作为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对于房价的判断依据又从何而来?这份对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状况的分析报告对房价的判断又有多少可取之处?一般来说,有关部门是不会公布具体数据的,而是定期发布房价涨跌幅度,而此报告中3919元/平方米的数据显示实在具体的有些离谱,让人想信都难。
再次,“年薪 = 4平方米”的对比荒唐且脱离实际。报告中指出,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1元。以此计算,一位城镇居民一年内不进行任何其他消费,仅能购买4平方米的商品房。试想,商品房作为大宗消费品,谁家买房会单靠一个人的力量?这样的说法完全脱离时机。另外,就算一人一年只能买4平方米,一个三口之家购买一套90平米的房子也只需要8年的时间,相对其他产品而言商品房具有无可比拟的持有价值,花8年时间买一个终身受益的产品不值得吗?
俗话说“三人成虎”。在众说纷纭的当下,关于房地产市场的数据来源颇为混杂,观点也是五花八门,极易误导舆论和大众。因此,为了房地产行业能有个良好的发展环境,相关的管理部门非常有必要在现有信息系统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还市场一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