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2008年,中国的GDP从3000多亿元增长到30多万亿,按不变价计算增长了近100倍,城镇人均工资从28.6元/月大约也增长了100倍,城市中的大白菜从1分多钱/棵也涨了100倍,房地产投资从不足300亿同样涨了100倍,但房价涨了多少呢?
从全国看1978年的300元/平方米,到2008年的按5000元/平方米计算大约涨了16.6倍,从北京城市核心区的600元/平方米到200年的20000元/平方米计算大约涨了33.3倍。
所有人都会说1978年的工资中没有住房含量,房子是福利分配的,或说是白给的,只是在商品化改革之后,工资中才有了住房含量,但房价是否也发生了内涵的变化呢?
全国的商品房价中大约有30%是土地的出让金等,城市核心区的房价中则土地出让金等占了50%(包括拆迁、征地等费用),房屋的建安造价费用从200元/平方米上涨到了2000多元/平方米,上涨了十倍,各种配套费用(包括基础设施等)则上涨了100多倍,或许多是从零到了数百元/平方米,无法用数倍来计算了,而高价高档的房屋建安费用则从200元/平方米上涨到了6000多元/平方米,大约上涨了30倍。钢材的价格从不到200元/吨上涨到了5000/吨,涨了25倍;水泥从几十元涨到几百元,至少也涨了15倍以上。室内的装修费用差距更是巨大,从1978年的四白落地和水泥地每平方米约40元,上涨到北京中低标准800元/平方米的20倍、中档标准1600元/平方米的40倍、高档标准4000元/平方米的100倍,不同价格的住房中的装修标准与价格也差异巨大。
扣除了房价中土地的使用费用、建安造价的提升、配套费用的提高、装修标准的提高等等,剩下的净房价增长还有多少呢。当然房价是这一系列因素的组合,最多能比的就是扣除土地的部分,否则账就算得没有可比性了。
全国扣除30%的土地部分,涨了11—12倍,北京核心城区约涨了16.6倍,与大白菜相比的100倍之差相去甚远,既不能同GDP的增长倍数相提并论,也不能与工资收入增长的约100倍相比,扣除工资中的住房工资含量,也只能说收入的增长远远超过了房价低增长N多倍。
但为什么市场中更多的反映则是房价高呢?原因都在于平均市场销售价形成的误解。
宏观经济的研究会大量的使用统计中的平均价格,而现有统计中的平均价格则是根据市场的销售总价除以总的建筑面积而得出的结论,因此无法从平均价中判断实际市场的价值与每个不同价位销售量之间的关系。因为高价的房子卖的量大则平均价高,低价的房子卖的多则平均市场销售价格就会降低了,然而消费者个体所应对的则是直接购买对象的价格,而非市场中与此项目无关的平均价格。
为什么市场中会有许多高价的房子呢,也是因为平均收入形成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