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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西湖广场两物业上班 区房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4.17 来源:福州日报

  我市昨日(16日)起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此举在鼓楼区闽发西湖广场小区引起轩然大波。昨天,一些业主纷纷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由于物业公司平时不作为,服务到期后不及时撤出,小区业委会决定4月13日起进行自治管理小区,并已安排保安等20余名工作人员进入小区工作,双方矛盾不断激化。目前市、区房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协调此事。

  业主:合同到期,物业不愿撤离

  闽发西湖广场小区有3座楼400多户住户。记者昨天在每栋楼的入口处,都能看到小区业委会4月13日张贴的通知,要求物业向业委会办理好移交手续,并于7天之内撤出小区。

   “13日那天,我们按照小区业委会的要求进驻小区负责管理,并与原物业办理移交手续,但物业根本不理我们。”闽发西湖广场小区自治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张先生说。

   合同到期,业主为何不让物业继续延期管理小区?业主代表陈女士说,这主要是因为物业管理能力太差。据介绍,大地物业自从2003年进驻后,将小区内外的3处公共用地改成停车场向外有偿出租,而小区业主却只好将车停在绿化带上,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停车,给小区治安带来较大隐患;水费及公摊水、电费从不公示,“物业说收多少就收多少”;小区电梯内及户外广告费收入未按规定用于小区建设;将小区消防通道擅自封堵。记者看到,在小区3座一楼,门上方写有“安全出口”,但该门却被封堵。

  许多业主认为,按照《物权法》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由全体业主说了算。然而,大地物业却一直“赖”在小区不肯走,为此,他们向鼓楼区、鼓西街道房管部门和西湖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反映后,决定自主管理小区。

  物业:业委会接管程序不合法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物业处办公室,除了大地物业的工作人员在里面办公,业委会组织的工作人员也在室内开设“物业费缴交处”;小区内,大地物业聘请的穿保安制服的保安,与业委会聘请的穿公安作训服的保安都在小区内上班。

     从昨天上午至下午,记者多次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叶先生,但其手机始终处于“正在通话中”的状态。记者在小区看到,贴有业委会通知物业撤出的公告栏旁,物业也张贴了1份《补充协议》,该协议是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于2008年7月28日签订的,上面规定,大地物业5年服务到期后,“如该小区业委会未成立,原委托管理合同顺延3年,如果该小区业委会成立后,未提出更换物业,原委托管理合同仍有效。待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按照《补充协议》规定,小区业委会如今已成立,也选聘了“其他管理人”来管理小区,物业公司到期后为何不撤出?记者昨晚联系上物业处负责人张先生,他表示,物业撤出应以全体业主大会表决为主,如果多数业主同意,他们自然会退出,但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此外,退出还需经市、区房地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业委会组织所谓的“自治管理办公室”接管小区,其实是“野蛮占领”小区,并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是一种违法行为。

  对于业主们反映的公共用地被改成停车场向外有偿出租牟利一说,他表示,开发商当初建房时便将二层、三层当作车库设计,不存在私改的说法;对于公摊水电费计算及公示的问题,他表示曾邀请小区业委会主任或由其派人前来监督,但遭到对方拒绝;关于消防通道门被堵,他们接管小区时就是这样的。

  据了解,目前市、区房管部门已经介入协调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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