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年内将建设廉租房2.5万套,并对1万户低收入家庭予以廉租房租金补贴。昨日(4月14日),省建设厅副厅长李尧在福建政府网与网民在线交流时做上述表示。他还介绍,目前中央下达的财政补贴2.7亿已经到位,省里将再拿出1亿,用于补助我省廉租房建设。
集资建房限制很多
网友小王问,单位是不是可以为无房职工集资建房?据悉,目前省外已有部分城市允许困难企业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建房。
对此,李尧明确表示,从国家政策来讲,党政机关严禁集资建房。但是,对自己有建设用地的大中型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国家还是允许的。
省建设厅的一位人士解释说:“事实上,国家相关部委早就明确表示允许困难企业的职工集资建房,但有很多限制条件。前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将单位的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范畴进行管理。根据该意见,两类企业可申请单位集资合作建房。这两类企业是远离城区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此外,还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必须经政府批准;二是须符合城市的规划;三是企业须拥有自己的土地,且土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可用于建设住房,而非工业性质的土地。”
“这类集资建房,思路是保民生,跟房改前的福利分房是两码事。”我省房地产界的人士认为,即使这样,集资建房真正施行起来麻烦也不少。不少企业的用地是工业用地,还不能变更为住房用地,在产权的界定上也会碰到很多法律障碍。
保障房地段将更合理
有网友提出,有些经适房或廉租房,非常偏远,有没有打算多开辟几条公交路线?李尧对此表示,保障房地段以后将更合理。在今后统筹规划中,将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尽可能安排在近期重点发展区域、产业集中区域和公交便利的区域。
有网民问,福州市有没有计划收购开发商积压的房产,作为经适房或廉租住房?李尧说,我们提倡政府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收购比较便宜的商品房作为保障房。但是否收购,各地要看自己是否有这个财力。
李尧透露,公积金增值收益,将投入到廉租房建设。到去年12月为止,全省公积金有630多亿元,这里面有部分是增值收益。增值收益扣除60%的风险基金以及一部分管理费用后,剩下的全投入到廉租房建设。他还透露,我省已有3600多套廉租房竣工,下一步还要加紧建设,未开工的要尽快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