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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副厅长答疑保障房集资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4.15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林海峰

  我省年内将建设廉租房2.5万套,并对1万户低收入家庭予以廉租房租金补贴。昨日(14日),省建设厅副厅长李尧在福建政府网与网民在线交流时做上述表示。他还介绍,目前中央下达的财政补贴2.7亿已经到位,省里将再拿出1亿,用于补助我省廉租房建设。

  集资建房限制很多

  网友小王问,单位是不是可以为无房职工集资建房?据悉,目前省外已有部分城市允许困难企业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建房。

  对此,李尧明确表示,从国家政策来讲,党政机关严禁集资建房。但是,对自己有建设用地的大中型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国家还是允许的。

  省建设厅的一位人士解释说:“事实上,国家相关部委早就明确表示允许困难企业的职工集资建房,但有很多限制条件。前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将单位的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范畴进行管理。根据该意见,两类企业可申请单位集资合作建房。这两类企业是远离城区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此外,还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必须经政府批准;二是须符合城市的规划;三是企业须拥有自己的土地,且土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可用于建设住房,而非工业性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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