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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酒店式公寓屡遭罚 经营者网上发帖叫屈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4.12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黄珊 毛朝青

【经营者叫屈】

酒店式公寓不是酒店为何要照酒店来管

  但是,这些生意兴隆的酒店式公寓,却都处于“地下经营”的状态,并成为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因为,这些短租公寓要么藏身居民区内的单身公寓楼,要么就是偷偷开在写字楼内,多数未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办不了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属于非法经营。

  上个月,福州市公安机关查处了二十多家非法经营的酒店式公寓,并对经营者予以处罚。然而,3月30日,一位网名为“jarnle”的网友在福州便民网发了题为《恳请各级公安机关不要将酒店公寓短租行业当作酒店来看待,处罚、拘留经营者》的帖子叫冤,“jarnle”自称是2005年毕业的大学生,因就业困难,就自己创业,从事酒店式公寓短租行业,日前却因非法经营被拘留。他认为,酒店式公寓是新兴行业,甚至盘活了福州市区上千套空置的单身公寓,而公安机关将其视为酒店业,要求出具特种行业许可证,否则就要予以处罚或取缔,会对该行业产生很大的打击。  

  记者也从一些业内人士处了解到,酒店式公寓的价格相对便宜,且居住时间灵活,受到不少消费者追捧,一些公司还私下和酒店式公寓达成协议,将其变成公司的定点出差居住地。另一方面,不少单身公寓是业主买来投资的,但由于目前房价低迷,不少业主就选择以“房屋托管”的方式,将装修好并配备了家电的单身公寓出租,变成酒店式公寓。

【警方反驳】

酒店式公寓乃特种行业无证经营滋生隐患

  对于经营者的疑问,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有关负责人给出了明确的答复:酒店式公寓属于旅馆业,是特种行业。因此,经营酒店式公寓必须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的相关法规,所谓的“酒店式公寓”、“短租公寓”都属于旅馆业,而旅馆业属于公安机关监管的特种行业,开设旅馆,必须提交《福建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

  他表示,从已查处的多数酒店式公寓来看,经营者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过不了“消防验收”这一关,因为这些酒店式公寓多设在写字楼和居民楼内,而这些场所和旅馆业所要达到的消防要求是不同的,其经营场所本身就限制了通过消防验收的可能性。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非法经营的酒店式公寓其管理手段滞后,埋下了不少治安隐患。首先是入住登记方面,这些公寓的客人身份信息登记都不严格,也没有录入和公安部门联网的系统内,因此,一旦发生治安案件,连客人的身份信息都很难核实。此外,这种公寓人口流动性大,设在小区里,也会给周围居民带来治安隐患。公安部门曾多次接到市民举报,称小区内的酒店式公寓住户深夜喧哗,甚至入住吸毒、卖淫人员。因此,对于证照不全的酒店式公寓,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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