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3月7日在《福州日报》发布了《关于2009年第二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土让[2009]02号),现对《公告》内容做如下补充:
1、竞买人应征得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的同意并在其组织下成立专门机构,制定相应的运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将写字楼等提供给经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认可的有实力的闽商及社团,以满足他们正常经营使用以及参加三年一届的世界闽商大会和开展世界闽商联谊会日常工作的需要。
2、该项目写字楼部分,原则上按成本价提供给入驻的闽商及社团;
3、竞得人应无偿提供能满足世界闽商联谊会使用的会所;
4、酒店式公寓为该项目的配套工程,面向入驻的海内外闽商、海内外闽籍社团及其高管人员销售。
5、挂牌交易活动相应顺延20日。竞买申请时间截止至2009年4月25日(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9年4月25日下午5: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挂牌交易时间截止至2009年4月27日下午4:00。《公告》的其它内容仍不变。特此补充公告。
联系电话:0591-83337003、83372954、83317310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