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榕一业委会主任出差时被罢官 告房管局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4.02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刘清华

  王先生出差在外时被业委会罢免了业委会主任一职,此次罢免更改得到相关部门的备案确认。王先生认为选举罢免和更改备案均不合法,遂将福州晋安区房管局和岳峰镇政府告上法院,并将业委会列为第三人。昨日,晋安区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

  2007年8月,王先生当选晋安区华庆花园业委会主任。2008年11月8日,王先生在外地出差时,7名业委会委员及部分业主代表开会,罢免了王先生的业委会主任一职。此后,岳峰镇政府物业站和晋安区房管局对此给予同意备案后生效。

  王先生认为自己任期未满3年,也无过错,此次改选罢免不合法。同时,他还认为晋安区房管局和岳峰镇政府没尽到审查的义务,遂将其告上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房管局作出的更改备案无效,并依法撤销该更改备案。

  法庭上,王先生称,业主大会未授予业委会在任期内可以选举罢免主任的权利,业委会罢免他没有法律依据。同时,法律法规也未规定房管部门可以对此类事情备案确认,晋安区房管局的变更备案行为应该视为无效。

  晋安区房管局辩称,他们只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有疑问会进行调查。业委会选举产生决定是已经生效了的,到房管局备案只是形式上的变更,并不会对业委会委员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性作用。备案行为是合法的。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