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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火车南站胪雷村拆迁补偿方式确定

拆迁安置房4月初动建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3.31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祝勇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省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获悉,福厦铁路(仓山段)暨福州火车南站周边配套项目建设安置房招投标工作结束,近日可动工开建。拆迁第一协商期将于4月6日开始,在协商期内配合搬迁的拆迁户可享受奖励。

  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

  此次拆迁将分三阶段来落实。3月10日至4月5日为摸底动迁期,4月6日至4月20日为房屋拆迁第一协商期,4月21日至4月30日为房屋拆迁第二协商期,5月份为房屋拆迁扫尾阶段。

  记者获悉,《福州火车南站及周边配套项目第一期房屋拆迁补偿实施细则》已于近日通过市政府审定,《细则》明确了拆迁补偿对象、补偿方法、计价标准以及无产权房屋的确认办法等问题。根据《实施细则》,凡在该拆迁区域内,以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红线为准,具有合法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的单位、个人以及在本拆迁范围内具有集体经济组织身份的村民均列为拆迁补偿对象,补偿分货币补偿和购买产权置换房屋两种方式。

  早拆迁将获奖励

  记者了解到,在第一和第二协商期内搬迁的拆迁户,将获得不同程度奖励。

  据了解,有合法产权或属于1984年1月5日前建成的住宅(含办公用房),在第一协商期限内搬迁交房并签订协议的,按确认的建筑面积给予260元/平方米的搬迁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再给予260元/平方米货币奖励);在第二协商期内搬迁交房并签订协议的,按确认的建筑面积给予130元/平方米的搬迁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再给予130元/平方米的货币奖励)

  为保证福州火车南站及周边配套项目6月能顺利开工,市省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表示,逾期未搬迁的,对于无产权的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将由国土、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对于有产权建筑,由房管部门依法组织证据保全、先予拆除,确保5月底按时拆迁、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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