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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报低房价欲避税 却遭卖家“合法反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3.25 来源:南方都市报

  在记者面前,蒋先生一脸无奈。因为他最近买的二手房,已经签了合同,但卖家却突然反价,谈不拢后竟然以“合理毁约”(双方协商解除合约)结束。有律师告诉记者,今年楼市转暖,近期的二手房交易纠纷已从去年的“买家主动毁约”局面转向了“卖家主动毁约”。律师提醒买家,在当下交易时多留心眼。

  “阴阳合同”让卖家强势反价

  蒋先生最近就遭遇了卖家“毁约”,他很无奈———都已经签了合同还让卖家的“反价阴谋”得逞。他告诉记者,他要购买的一间两房住宅,卖家实收价是120万,但蒋先生想以房产证最初登记价“82万元”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是实行“阴阳合同”。他说:“卖家当时也同意了,但签了合同之后,他又认为卖便宜了,要再加5万元。我不同意,他就提出‘要我按实际交易价格去过户’,否则就无法达成一致去过户。”如果按实际成交价过户,仅上缴“卖家个人所得税”这一项税费蒋先生就要多出6万多元,而且卖家还以“阴阳合同”涉嫌《刑法》的“逃避缴纳税费罪”来相逼。蒋先生又气又无奈:“卖家以‘法律’的名义来实现‘反价’,律师也告诉我说没有其他的办法,所以最终我们协商解除了合约。”

  对于蒋先生的遭遇,多个中介认为是个“倒霉”个案。他们表示,“阴阳合同”其实是目前的普遍操作,卖家都会配合。

  房子好卖,卖家毁约变积极

  据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张茂荣律师表示,近大半个月以来,关于“卖方主动毁约”的咨询他已接到几十宗,接手办的就有两三起。同时,记者还采访了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的刘子孺律师、梁赤律师以及广东朗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麻根生律师等多位律师,他们亦有同感,“去年可能两三个月才会碰到一宗卖家主动毁约的案子,但近两周我已接到七八位客户来咨询‘卖家想毁约该怎么办?’的案子。”刘子孺表示。

  他们认为,现在卖方要毁约几乎都是为了再求一个好价钱,由于去年的楼市行情不好,一直在跌,只有买家买了后悔要毁约。今年房子一天一个价,便成了买家要买卖家不卖。所以卖家“毁约”的招数冒出来了。张茂荣律师还提醒买家:“有的卖家为了毁约,花心思去”虚拟债务“,找人查封自己的房产。因为就算签了买卖合同再查封,买家也不能过户,但这也无法追究卖家责任,买家只能自动放弃。”除了上述之外,一房两卖的情况也有增多迹象,因此律师提醒买家在交易时要多留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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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刑法》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南方都市报 张锐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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