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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开发区扩大用地须纳入城市规划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3.16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林海峰

  14日,省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开发区规划管理,今后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纳入城乡规划,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统一规划和管理。

  通知要求开发区的设立、扩区和升级,其建设用地范围必须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其用地性质也应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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