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廉租住房建设加快。据原建设部、民政部2005年的调查和测算,全国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有1000万户,经过几年的努力,到2008年底,通过新建、购置廉租住房以及棚户区改造等多种方式,以实物方式解决了250多万户的住房困难。同时,累计发放租赁补贴达到229万户,基本上实现了国务院关于到2008年底对申请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的目标。
二是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增加。2008年全国经济适用房新开工9000多万平方米,竣工6000多万平方米。
三是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在扩大。截止到2008年底,中央累计支持改造煤矿棚户区28万户,去年第四季度启动了对林业、农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齐骥指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在我国取得了新的进展,各级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初步形成了包括财政投入、税费减免、信贷支持、土地供应等政策体系。去年以来,中央加大了对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保障补助的力度。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追加投资补助中也适当提高了对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调整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明确这项资金用于租赁补贴开支后有结余的,可以用于购买、改建或者租赁廉租房支出。同时,也出台了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支持政策,明确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完善了住房保障的准入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