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行存量贷款利率调整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上海等地区的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同时,本着对客户负责,我行严禁各分行在存量贷款利率调整过程中搭售其他金融产品。”农行有关负责人说。
中行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对于自动调整和需借款人主动申请的不同调整方式,工行表示,是“本着服务客户、方便客户的原则,合理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因而对此次调整不采取客户到工行网点逐一申请办理的方式,而是计算机系统统一调整。
建行则认为,利率条款是借贷双方的价格约定,是贷款合同的重要内容。在具体执行中,合同利率水平是根据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在合同已对利率浮动比例作出约定的情况下,降低或提高利率浮动比例,需双方通过合同重新约定。通过客户申请就有关事项作出补充约定,符合合同原则,是有效保障客户权益的重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