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隐瞒二手房实际情况索定金遭拒
南昌市民万女士通过江西顺驰不动产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驰中介)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签订了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她才发觉自己所购的二手房竟是上世纪70年代建成的,并非顺驰中介所介绍的上世纪80年代所建。她要求顺驰中介中止该合同履行、返还一万元定金,却遭到对方拒绝。
江西顺驰不动产网络有限公司一名刘姓负责人表示,如果万女士仅以房龄问题拒绝履行合同约定,他们将追究售房人的责任,一万元定金也不可能退回。
律师点评:中介方涉嫌商业欺诈
江西民信律师事务所张国铁律师说:房产中介在向客户介绍二手房时,必须确保消息发布的真实性,如果发布的信息与真实性相背,购房者有提出中止合同约定、返还定金的权利。“如果万女士反映一事属实,那么,江西顺驰不动产网络有限公司就存在商业欺诈嫌疑。万女士可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房产中介公司撤消双方签订的合同,并可依法要求对方返还一万元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