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人观点:房子不是婚姻的载体
房子该谁买?男方买还是女方买?从隐含的意思来看,应当指的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时候,只有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存在谁买房的问题。在此之前,男女双方没有像共同组成一个社会细胞,当然不必考虑买房的问题;在此之后,双方已经融为一体,不应分男方还是女方的问题。
所以,准确地说,这个命题针对的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时房子应该由谁买的问题。
但是,由于目前的房价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已经是高不可攀,普通的青年在结婚时通常不具备自己购房的能力(当然,自己有能力准备婚房的不在本帖讨论的范围),实际上,结婚时有男方还是女方来买房的问题最终可以归结到这样一个命题中:男女双方结婚时买房是啃男方的老还是啃女方的老?
(准备挨拍,顶着锅盖继续)
经常看到这样的文章:结婚时男方准备房子是我国的传统,如果没有彩礼、房子、见面礼、几金几银,就不同意结婚。至于上述物品由谁准备,不在本姑娘考虑的范围内。
也经常看到这样的文章:结婚时什么都没给,后来也不给我看孩子,所以老了别想我赡养你。
那么,问题产生了:对于一对已经成年的男女,不管是男方的父母还是女方的父母,已经将子女抚养成年。在成年子女要结婚的时候,为什么还要要求父母必须为子女的家庭打好经济基础?对于没有条件为子女提供帮助的父母,仅仅因为没有提供帮助就可以当然地被拒绝赡养,父母抚养的恩情呢?就那么简单的被一笔抹杀?
因此,如果不能真正的从内心深处认为男女平等,就不会存在应该由谁买房的问题,小家庭应该由双方共同建设、共同缔造;如果没有房屋就没有底借婚姻的基础,那么婚姻缔结的真正目的——携手共渡人生风雨,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至于房子,等有了能力了,一起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