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去年10月央行房贷新政提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自住房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这意味着工行改善型自住房利率最低也可打7折,首付比例最低可为20%。
除工行外,昨日在榕的农行、招行、交行、中信、光大等银行人士表示,目前暂未接到改善型自住房的相关通知。不少银行业人士认为,要落实《意见》内容,首先是要界定清楚改善型住房的概念。
据悉,对于改善型自住房的界定,目前我省的多数银行仍是按2007年12月银监会关于二套房认定补充通知来执行。当时的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或者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昨日我省银行业人士表示,目前未接到最新相关通知,银行对改善型自住房的界定还是按这个规定来执行,只要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利率现在最低才能打7折。据了解,去年银行参考的福州人均面积水平约为30平方米。
此次我省出台的《意见》中,对于改善型自住房的概念,界定得似乎更加宽广———即已贷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并未提人均住房面积要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利率就可适当下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