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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科业主认为配套设施不完备 拒绝入住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3.02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郭晓乐

  昨天,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一名张姓负责人表示,对于居民楼的主体和室内建筑,均已符合标准,可以交付业主正常使用。对于一些公共设施,除燃气需按入住70%以上才接通外,市政电、水等均已入户。对于停车、绿化和公共区域的维修也仅是最后的收尾,很快也可正常使用。

  对于前后入住时间不同的情况,这名负责人称,既然业主有质疑,那么他们将不要求其他业主4月20日统一入住,而是在3月就向其他业主发出入住邀请,避免两批业主互相打扰的情况。这名负责人同时表示,如果业主提出更多的质疑,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他们都会配合业主到相关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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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设施不完备可不入住

  昨天,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秦兵律师说,按照常规的交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向业主交房的条件,除了业主购买的房屋主体能够入住外,还必须满足配套设施达到使用的条件。也就是说,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的张姓负责人所说的,停车、绿化和公共区域的维修也仅是最后的收尾,证明还不能正常使用。所以,如果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对此没有额外的约定,业主可以要求拒绝入住。但如果合同中已注明“配套设施收尾即可入住”,业主则不能因此而拒绝入住。对于3月1日至4月20日之间的违约金问题,业主需要和开发商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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