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表示,要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力度,各市、县原则上要将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3倍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左右的家庭,都纳入保障范围。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加快实施。
据悉,从今年起,我省将争取在3年内,基本解决13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问题,其中实物配租10万户,发放补贴3万户。
同时,扩大廉租房的实物配租比例,原则上实物配租达到廉租房保障户数的80%。城市低保家庭应当基本上采用实物配租的方式。并逐步实行廉租房和经适房的有机衔接。
拆迁户2年内自购房契税有优惠
《意见》指出,要加快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的改造。鼓励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和异地安置。对实行货币补偿的,可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对在2年内自行买房解决的,契税按其购房款扣除拆迁货币补偿款后征收;对实行异地安置的,可适当增加安置面积或适当优惠安置房价格。具体优惠标准和办法将由各市、县政府研究制定。
符合3个条件才算普通住房
《意见》调整了普通商品房的标准。只有符合住宅建筑容积率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抵御同区段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的,才可称做普通住房。
《意见》表示,各地可根据实际,按不同区段确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