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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城市连续居住满5年可就地落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2.15 来源:东南快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属于各行业的实用人才,可不受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时间限制,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可办理专利申请,实施其发明创造专利的,可以申报福建省发明创造专利奖;可以按规定申请科研项目、科技人才计划资助或者科技项目资助,申报科技奖励,参与科技项目招标投标。

  具备相应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可以受聘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可以在本省办理公安部授权同意的出入境事务、商务活动等。

  可以按规定参加本省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可以按规定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可以参加本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的评选,并享受相应待遇。

  在福建省城市或城镇连续居住满5年,签订劳动合同、有合法固定住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准予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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