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按揭存在很大风险
记者连日走访各家银行网点发现,由于目前公布存量房贷细则的几家商业银行中,存在一些政策差异,不少人因此纷纷到银行网点咨询转按揭业务,也就是将房贷从一家可能享受不到7折优惠的银行搬到另一家可能享受到7折优惠的银行。对此,业内专家提醒,房贷“转按揭”虽然有可能省下一笔钱,但其潜在的各种风险不容忽视。
记者从福州一家股份制银行了解到,目前,“转按揭”的做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同名转按揭”,即由新贷款银行帮助客户找担保公司,还清原贷款银行的钱,然后重新在新贷款行办理贷款,同时可享受7折优惠,其中只需付给担保公司数千元担保费即可。但记者了解到,为了控制商业银行的房贷风险,2007年监管部门下发通知叫停加按揭业务后,同名转按揭业务目前也已基本停办。目前,客户如果还想通过担保公司先垫钱解押,然后再转到另一家银行重新办理贷款,新银行一般是按抵押贷款业务种类受理,而这一类的贷款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无法享受7折优惠。
另一种是由中介公司经手做“假买卖”,即房主找一个自己信得过的人士作为“假买方”,将房产进行假转让,名义上由“假买方”向银行重新申请首套二手房贷款,这种贷款也可享受7折优惠政策,但实际上仍是原房主继续还款。
这种做法,虽然可以为房主节省一定的还款利息,但也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上述银行人士表示,“假买卖”对“假卖方”的风险更大,因为此类“转按揭”也要走实际房屋买卖程序,涉及到产权证的更换等问题,将来一旦与“假买方”发生产权纠纷,银行不会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