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买来一些“债”
买房时不知有线电视已欠费,如今须交了欠费才能办理有线电视;律师表示欠费应由原房主出。
市民贾女士本想在春节前给家里安上有线电视,可到有线电视办理大厅办理时,却得知房子已经办理过有线电视,而且还处于欠费状态,造成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不交欠费,她就无法办理有线电视。
买来二手房不知有线已欠费
贾女士的房子在西岗区华滨街6号,房子是2005年7月通过某中介购买的,当时,煤气、水、电等费用她都与中介、原房主一起到各部门查询了缴费情况,唯独有线电视没查,没想到多年后却出现了麻烦。
今年春节前夕,因为自己的房子条件好一些,贾女士想把母亲接到自己的房子来过春节,为了让老人家不寂寞,就决定将母亲房子的有线电视迁移到她的房子地址上。可到了办理大厅,她将自己房子的地址一说,工作人员却告诉她该地址已经办理过有线电视,并且从2004年1月起至2007年9月一直欠费。贾女士如果不交欠费,就无法在该地址办理有线电视。
贾女士认为,当初购买房子时是中介居间服务,中介当时并没有告知她该房子已经办理了有线电视而且还处于欠费状态,中介在此问题上存在失职。而有线电视公司在用户欠费几年的时间里,并没有告知她欠费情况,也没有进行催缴,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中介公司称自己不负法律责任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中介公司的初经理。他指出,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的是居间服务合同,协助买房者查看所购房屋在公用事业项目上的交费情况只是中介在行业竞争中的一项服务举措,并不是中介的法律责任。初经理表示,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规定卖方将这些费用结清,但有时也可以双方协商费用的交纳问题。不过,中介公司的档案一般只保存1年,贾女士的购房交易已经过去好几年了,当初的合同档案已经找不到了,原房主也联系不上了,当时办理这次交易的公司员工也已不在该公司工作,所以无法核实当时贾女士购买房屋时的情况。初经理介绍,在双方完成交易后,他们会让双方签订一份《房屋居间服务完成交接单》,上面就各项公用事业是否结清设立了专门的标注栏,买方在确认上述费用都结清后才会在单子上签字。
模拟信号不能自动“切断”
贾女士表示,事情过去很长时间了,她也记不清自己是否在交接单上签过字。不过,在发现欠费问题后,她查看了设在她家走廊内的有线电视装置,发现同楼层中只有她家根本没有接线设备。她认为自己房屋有线电视欠费后有线电视公司也未尽到告知责任。
为此,记者采访了大连天途有线电视公司,稽查科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解释,2007年9月,大连的有线电视由模拟信号改为数字信号,因此以往拖欠的费用结算到2007年9月。这位工作人员介绍,模拟信号时期无法对信号进行单独管理,客户开通有线电视后如果不想使用,需要到营业厅办理暂停或撤消,否则就视为一直使用,就要持续计费,即使欠费了也不能自动“切断”信号。他表示,有线电视的交费情况查询特别方便,除了到营业厅的窗口查询外,拨打有线电视的客服电话也能查询相关情况。
欠费应由原房主“买单”
事件中,中介、有线电视公司都表示自己没有责任,那么这项欠费应该由谁来“买单”?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的刘甲明律师。刘律师指出,欠费者是原房主,应该由原房主来“买单”。他表示,贾女士可以先将欠费垫付,然后拿有线电视公司出具的缴费证明向原房主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