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今年1月1日起推行使用的房产交易新合同,在福州二手房企业绝大多数均尚未正式使用,而签下合同房产中介就可收取佣金等条款,对房产企业无疑是十分有利的。
"以前,我们总遇到个别客户签了合同后又毁约的情况,造成经纪人的辛劳都白费了。现在若采用新合同,今后先交佣金再办手续,对房产中介无疑是很有利的。"康居房产总经理陈火源告诉记者。
采访中,绝大部分的房产公司老总均对新合同推出持欢迎和肯定的态度。
新规出台没有贴近市场?
既然房产中介都表示积极支持新规出台,为啥又迟迟不愿意实行新规呢?
"其实,主要是这次合同涉及的一些条款对房产中介公司十分不利。"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了其中的原委:买卖方的佣金收取和"资金监管费"等问题,可能会影响到房产中介的直接收益。
"政府部门推出新合同时,是征求过我们中介的意见的,但我们认为不够合理的条款,他们依然没有修改,这样大家可能很难接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介老总无奈地告诉记者,"其实,新合同出台没有贴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