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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走出更广阔的天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9.01.26 来源:中国政府网

10月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成为捍卫18亿亩耕地红线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干好干坏不一样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取得最大效益,取决于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和激励措施。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首次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与建设用地指标“挂钩”,部每年年底前对各省(区、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和补充耕地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对考核结果,用地计划上有奖有罚:达到或超出计划任务的,给予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倾斜;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不落实的,扣减相应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资金拨付上也有制约措施: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报批建设用地时,把好专项资金征收关,在依法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用地批准文件;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后,经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完成补充耕地计划的,在资金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

  与此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公司、企业等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增加的耕地可在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统筹安排下有偿使用。

  新政策、新措施的出台必将在实践中掀起波澜。2008年12月4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成立,首场交易会,现场拍卖2宗地票,首单300亩地票被一家公司以2560万元竞得。“地票”实质是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拍卖所得资金先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其后经土地管理部门严格验收后产生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这也在无形中化解了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先补后占”的难题。

  从调整利益关系入手的新政策,推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事业拾级前行。

  项目信息“一网打尽”

  网络备案,实时监管,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事业而言,无疑是关键一步。

  如何对遍布全国各地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进行有效监管?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开发和应用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报备系统”已投入试运行,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由此,我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将全面实现信息化网络监管,项目信息“一网打尽”。通过该系统,我部对各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情况将了然于心,出台的政策将也更有针对性。

  实行统一备案制度后,各级各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均须报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规模、位置坐标、资金等,实行即时直报,网络配号,填报的项目信息符合规定的,系统将自动生成全国唯一项目编号,作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确认项目、占补平衡等补充耕地的有效凭证。

  2009年1月1日起,向国务院和省级政府申请和备案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必须填写已备案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编号、补充耕地数量等相关信息,落实先补后占,否则不予批准用地。土地“批、供、用、补”等信息的整合联动,将为土地管理全方位的监管、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管住了大大小小的项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才能实现效益最大化,18亿亩耕地红线才能更加牢固。

  2008年的播种和耕耘,为来年的收成孕育了希望。只要坚定目标,不懈努力,稳步推进,我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事业必将迎来崭新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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